澜起科技(688008.SH):耗资1.35亿元以集中竞价累计回购271.23万股
六、科技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就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制定相关法律,科技切实防范、制止和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以及外国和境外势力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事务的活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将上述相关法律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三,耗资回购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实施。
七、亿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集中竞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澜起累计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
行政长官行政长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首长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科技依照基本法对中央人民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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